1、与人力资源部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后,您最早可于离职生效的次日来我司领取退工证明及《劳动手册》(或称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,仅上海户籍人员有)。
2、一般情况下,离职后社会保险予以转出,住房公积金予以封存。如果您能够及时、准确地提供本市新单位的公积金账户全称和账号信息,我司将把您的个人公积金账户直接转至新单位。外省市人员需办理社保关系、公积金跨省市转移的,可分别致电62496720、62483150进行咨询。
3、上海户籍人员人事档案保管在我司的,离职后档案转往户籍所在地街道。
4、办理离职手续时请退还我司发放的工作证件。